惠远制药有限公司自用液化天然气气化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5-09-25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惠远制药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自用液化天然气气化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5000吨/年叔丁醇联产2500吨/年生物基材料项目,作为中试装置,通过对小试产品的放大研究,获得产品有关工艺、设备相关技术参数及中间产品质量可控的检验标准,为后续工业化生产做好基础技术工作。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惠远制药有限公司自用液化天然气气化站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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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陈浩 | ||
报告编制人 | 陈浩 | ||
报告审核人 | 金国艳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执业资格 | 工作任务 |
陈 浩 | 二级评价师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斯黎明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肖 敏 | 一级评价师 | 现场勘察、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周 东 | 一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5.05.21 | 陈浩、肖敏 | 现场勘察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09月23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
注:①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后交办公室上网公布。
②到现场时间前3天内必须将从业告知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