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优化及节能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23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优化及节能项目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1)物质危险性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天然气,熔盐(HTS)(组成成分:亚硝酸钠:40%、硝酸钠:7%、硝酸钾:53%),尾气组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其中熔盐组分中的硝酸钾、硝酸钠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尾气组分中一氧化碳为高毒物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两重点一重大” 本项目涉及的天然气及尾气组分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所涉及的一车间2-701装置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六车间R125装置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六车间710装置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本次技改不改变原有重大危险源分级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辨识,本项目生产过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温烫伤、腐蚀及化学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温伤害、噪声危害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高温烫伤。 4)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5)本项目拟建在氟化公司现有装置区内,厂区及所在园区可为本项目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选址安全性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的要求。 6)本项目内外部因素影响可控。 7)本次技改所涉及的设施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符合标准要求。 8)本项目不涉及国内首次工艺,不涉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主要设备不涉及落后淘汰设备。 9)本次技改依托现有的生产控制系统。 10)厂内现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可以满足本项目技改需求。 11)本项目环保设施技改方案可有效提升装置运行安全性,满足生产需求。
评价结论: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优化及节能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立条件要求。
| |||
项 目 组 长 | 郭春丽 | ||
报告编制人 | 沈博臣 | ||
报告审核人 | 周东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季立峰 | ||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郭春丽 | 二级评价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夏 璐 | 三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秦 吉 | 三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沈博臣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陈 浩 | 三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5/6/26 | 郭春丽、沈博臣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5年4月28日至 2025年7月22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