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化工产品(浙江)有限公司年分装2.1万吨液氩和1.6万吨二氧化碳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空气化工产品(浙江)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分装2.1万吨液氩和1.6万吨二氧化碳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1)物质危险性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氯乙烯;氢;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 其中氯乙烯为高毒物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两重点一重大” 本项目所涉及的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生产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过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氧中毒、窒息、低温冻伤,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低)温伤害、噪声危害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氧中毒、窒息、低温冻伤。 4)本项目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经由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程序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本项目选址符合安全要求;生产装置布置合理,设施间防火间距符合安全要求。 本项目工艺装置布置合理,装置已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 6)本项目具有超压危险的生产设备和管道具备安全阀等泄压系统;安全附件均按要求检定。本项目特种设备均已检测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 7)本项目主要涉及二氧化碳、氧气、氮气、氩气等及其液化气体的储存和输送,其储存和输送条件符合要求。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氢气的储存及运行管理符合安全要求。 8)公司具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各项人员职责;公司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资质;公司根据其生产运营实际编制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公司具有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落实专人处理。 9)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公司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定期的应急演练,并记录。 10)本项目设计阶段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均已落实,采用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要求。 11)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生产装置安全水平达到设计要求。 12)企业经营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评价结论:空气化工产品(浙江)有限公司年分装2.1万吨液氩和1.6万吨二氧化碳技改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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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长 | 沈博臣 | ||
报告编制人 | 沈博臣 | ||
报告审核人 | 周东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季立峰 | ||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沈博臣 | 二级评价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夏 璐 | 三级评价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秦 吉 | 三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陈浩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4/10/15 | 沈博臣,夏璐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4年10月9日至 2025年4月18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