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氯醚树脂悬浮法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3-11-08 人气: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氯醚树脂悬浮法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 目 简 介(含现场图像) | |||
1)物质危险性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氯乙烯;异丁基乙烯基醚;第三单体;引发剂;氢氧化钠;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其中氯乙烯为高毒物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两重点一重大” 本项目所涉及的氯乙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氯醚树脂生产过程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聚合工艺。 本项目依托的氯乙烯中间罐组属于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3)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辨识,本项目生产过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腐蚀及化学灼烫、高温烫伤、低温冻伤、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低)温伤害、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4)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5)本项目拟建在新材料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及所在园区可为本项目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选址安全性符合要求。 6)本项目内外部因素影响可控。 7)本项目内设施间防火间距符合要求,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安全要求。 8)本项目生产工艺非国内首次工艺,工艺方案成熟稳定,工艺过程安全风险可控。 9)本项目设备方案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10)本项目物料储存方案可满足生产需求及相关安全要求。 11)厂内现有公用工程余量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 12)本次环保设施方案可满足三废处理需求。 13)本项目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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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长 | 沈博臣 | ||
报告编制人 | 沈博臣 | ||
报告审核人 | 陈浩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及工作任务 | 姓 名 | 执 业 资 格 | 工作任务 |
夏 璐 | 三级评价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刘文晔 | 二级评价师 | 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周 东 | 一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沈博臣 | 二级评价师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报告 | |
孙 颖 | 二级评价师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现场调研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2023/8/1 | 沈博臣,夏璐 |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 |
开展评价工作 时间 | 2023年5月15日至 2023年11月8日 | ||
安全评价机构 名称 | 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


